护照:半年以上有效期的个人因私护照,护照的最后一页应有本人签名(空白签证页三张以上,如有老护照请一并提供)。
照片:半年近期照片四张(二寸白底彩照尺寸:3.5cm×4.5cm),每张背面用铅笔写好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分证两面均需复印,单亲家庭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全家整本户口簿复印件(如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不与本人户口簿同本,则需一并提供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 结/离婚证:复印件1张
存款证明:提供个人存款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金额5万元以上冻结到回国以后,需半年前存入,越多越好)。 其他证明:股票交割单、房产证明(预售合同)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可作为补充经济证明(最好能提供)。
名片:所在公司名片2张
营业执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事业单位代码证复印件2张,并加盖公章(不得在盖章处出现“仅供某人签证使用”字样)。 在职证明:在职证明原件:用单位抬头纸(复印件无效,印有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盖单位公章(不得在盖章处出现“仅供某人签证使用”字样)、领导签字的 英文原件2张。(样本另附)
准假证明:
按领事馆规定只能在寒暑假期以及国定假日期间由家长陪同才能赴欧洲旅游,需提供学校的准假证明:
用学校抬头纸(复印件无效,印有学校地址、电话和传真),学校盖章(不得在盖章处出现“仅供某人签证使用”字样)、校长签字的英文原件。注明学籍和旅游时间,要求写明目的是旅游;学校允许其休假并保留其学籍,注明签字人职务并加盖公章。(样本另附)
公证书:
1)如是父母同时带小孩前往欧洲的,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样式)。
2)如仅有父母一方陪同前往,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原件及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样式)。
3)父母离异的子女,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原件及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样式)。 4)所有公证书均须经市或省外办认证。
退休证:退休证复印件
1、钢笔或水笔填写欧洲个人情况审核表(样本另附)
2、定金:交材料之日预付人民币2000元 3、押金:人民币5万元起(具体金额视客人材料而定), 按期随团回国,护照经领馆消签后,保证金全额退回。(单身及特殊情况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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